河南交通广播车友俱乐部商务有限公司

河南交通广播 FM104.1 河南音乐广播 FM88.1 河南农村广播FM107.4

全国服务热线 15890093358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15890093358
新闻资讯
NEWS INFORMATION
全国咨询热线:

15890093358

公司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18号

守护母婴健康:孕产妇乙肝与梅毒的治疗及防护全解析

来源:河南交通广播 时间:2024-12-18 浏览:

摘要: 本文旨在全面解析孕产妇乙肝与梅毒的治疗及防护措施。详细阐述了两种疾病对孕产妇自身及胎儿的危害,深入探讨了相应的治疗方法、孕期管理策略以及预防母婴传播的关键要点,强调了早期筛查、规范治疗与综合防护对于保障母婴健康的重要性,以期提高公众对孕产妇乙肝与梅毒的认知水平,促进相关防控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引言

孕产妇的健康状况不仅关乎自身,更与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未来健康紧密相连。乙肝与梅毒作为两种重要的传染性疾病,在孕产妇群体中具有特殊的意义。其可能导致孕产妇出现严重并发症,并且极大地增加了母婴传播的风险,对新生儿的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因此,深入了解孕产妇乙肝与梅毒的治疗及防护知识,对于保障母婴健康具有极为关键的作用。

二、孕产妇乙肝的治疗与防护

(一)乙肝对孕产妇及胎儿的危害

1.对孕产妇的影响

孕期肝脏负担加重,乙肝病毒感染可能导致肝功能异常,如转氨酶升高、黄疸等。严重时可发展为重型肝炎,增加孕产妇的死亡风险。尤其是在妊娠晚期,肝脏疾病的恶化可能引发凝血功能障碍、肝性脑病等严重并发症。

2.对胎儿的影响

乙肝病毒可通过母婴传播途径感染胎儿,使新生儿成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母婴传播主要发生在分娩过程中,胎儿接触母体的血液、羊水或阴道分泌物而感染。此外,在宫内也可能存在少量的传播情况。新生儿感染乙肝后,部分可能发展为慢性乙肝,长期面临肝硬化、肝癌等严重健康问题的威胁。

(二)孕期乙肝的治疗

1.监测指标

孕期应定期监测肝功能,包括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胆红素等指标,以及乙肝病毒载量(HBV DNA)。一般每 1 - 3 个月复查一次肝功能,每 3 - 6 个月复查一次 HBV DNA。通过监测这些指标,了解肝脏功能状态和病毒复制情况,为治疗决策提供依据。

2.抗病毒治疗

对于 HBV DNA 高水平(一般大于 2×10?IU/ml)且肝功能异常(ALT 升高)的孕妇,建议在孕期进行抗病毒治疗。常用的抗病毒药物有替诺福韦酯等。抗病毒治疗的目的是抑制病毒复制,降低病毒载量,减少母婴传播的风险,同时改善肝脏功能。治疗过程中需密切监测药物的不良反应,如肾功能损害、骨密度下降等。对于肝功能正常但 HBV DNA 极高水平的孕妇,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充分告知风险和获益后,考虑在孕晚期进行抗病毒治疗。

(三)乙肝的母婴传播阻断措施

1.新生儿免疫预防

新生儿出生后应在 12 小时内(越快越好)接种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和乙肝疫苗。HBIG 可迅速中和进入新生儿体内的乙肝病毒,乙肝疫苗则刺激机体产生主动免疫。按照 0、1、6 月的程序完成乙肝疫苗的全程接种。通过联合免疫,可有效阻断大部分母婴传播途径,保护率可达 90% 以上。

2.分娩方式选择

对于乙肝孕妇,剖宫产并不能进一步降低母婴传播的风险,因此应根据产科指征选择分娩方式。但在分娩过程中,应尽量减少胎儿暴露于母血的机会,如缩短产程、避免产道损伤等。对于 HBV DNA 高水平且未进行抗病毒治疗的孕妇,在分娩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防止新生儿皮肤、黏膜破损,减少接触母血的可能。

(四)孕产妇乙肝的孕期管理与防护

1.孕期保健

乙肝孕产妇应加强孕期保健,保证充足的休息和营养。适当增加蛋白质、维生素等营养素的摄入,有助于维持肝脏功能和胎儿的正常发育。避免过度劳累和精神紧张,减少对肝脏的不良刺激。

2.家庭成员防护

告知家庭成员乙肝的传播途径,如血液传播、性传播、母婴传播等。提倡家庭成员接种乙肝疫苗,尤其是与孕产妇密切接触的人员,如配偶等。在日常生活中,注意避免共用牙刷、剃须刀等可能导致血液接触的物品,防止乙肝病毒在家庭内传播。

3.产后随访

产后仍需继续监测肝功能和 HBV DNA 水平。对于孕期进行抗病毒治疗的产妇,产后需根据病情决定是否继续抗病毒治疗。同时,要关注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后的免疫效果,一般在接种完最后一针乙肝疫苗后 1 - 2 个月复查乙肝两对半,了解新生儿是否产生足够的保护性抗体。

三、孕产妇梅毒的治疗与防护

(一)梅毒对孕产妇及胎儿的危害

1.对孕产妇的影响

梅毒可导致孕产妇出现多种皮肤黏膜损害,如硬下疳、梅毒疹等。在孕期,梅毒螺旋体可侵犯胎盘,引起胎盘炎症,导致胎盘功能减退,增加流产、早产、死胎、死产等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风险。未经治疗的梅毒孕妇,发生这些不良结局的比例较高。

2.对胎儿的影响

胎儿感染梅毒后,可出现先天性梅毒。先天性梅毒患儿可能出现皮肤损害、骨骼病变、肝脾肿大、神经系统异常等多种临床表现,严重影响患儿的生长发育和生存质量。即使在出生时没有明显症状,也可能在以后的生长发育过程中逐渐出现问题,如智力发育迟缓、听力障碍等。

(二)孕期梅毒的治疗

1.治疗原则与时机

一旦确诊梅毒,应立即进行治疗,越早治疗效果越好。治疗首选青霉素,如苄星青霉素。对于早期梅毒(一期、二期及早期潜伏梅毒),一般采用苄星青霉素 240 万 U,分两侧臀部肌肉注射,每周 1 次,共 2 - 3 次。对于晚期梅毒(三期梅毒及晚期潜伏梅毒),苄星青霉素的治疗剂量和疗程需适当增加。如果孕妇对青霉素过敏,可在医生评估后选用头孢曲松等替代药物,但需密切观察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

2.治疗效果监测

治疗后应定期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查,如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或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TRUST),观察抗体滴度的变化。一般在治疗后的第 1 个月、第 3 个月、第 6 个月、第 9 个月、第 12 个月进行复查。如果抗体滴度逐渐下降,说明治疗有效;若滴度持续不变或升高,则可能需要重新评估治疗方案或进一步检查排除神经梅毒等情况。

(三)梅毒的母婴传播阻断措施

1.孕期治疗

规范的孕期梅毒治疗是阻断母婴传播的关键。如前所述,及时有效的青霉素治疗可显著降低胎儿感染梅毒的风险。对于孕早期发现梅毒并及时治疗的孕妇,胎儿受感染的可能性较小;而对于孕晚期才开始治疗的孕妇,虽然也能降低母婴传播风险,但仍可能有部分胎儿已被感染。

2.新生儿处理

新生儿出生后应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查,如 RPR 或 TRUST 以及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检测。对于确诊或高度怀疑先天性梅毒的新生儿,应立即进行治疗,一般采用青霉素 G 静脉滴注或肌肉注射,剂量和疗程根据新生儿的体重和病情确定。即使新生儿血清学检查阴性,但母亲孕期未接受规范治疗或治疗不充分,也建议进行预防性治疗。

(四)孕产妇梅毒的孕期管理与防护

1.性伴侣检查与治疗

确诊梅毒的孕产妇,其性伴侣应同时进行检查和治疗。梅毒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播,性伴侣未治疗可能导致孕产妇再次感染或引起家庭内传播。性伴侣应接受梅毒血清学检查,如发现感染,应按照相应的治疗方案进行治疗,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

2.孕期健康教育

加强对孕产妇的梅毒防治知识教育,告知梅毒对母婴的危害、治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治疗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提高孕产妇的自我保健意识,使其能够主动配合治疗和随访。同时,在孕期产检过程中,加强对梅毒的筛查,提高早期诊断率,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3.产后随访与家庭指导

产后孕产妇仍需继续随访梅毒血清学指标,观察治疗效果的持久性。对于先天性梅毒患儿,治疗后也需定期复查,评估治疗效果和生长发育情况。在家庭生活中,要注意对患儿的护理,避免因护理不当导致皮肤破损等情况,防止梅毒传播给其他家庭成员。同时,对家庭成员进行梅毒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家庭整体的健康意识。

四、结论

孕产妇乙肝与梅毒的防治是保障母婴健康的重要环节。通过加强孕期筛查、规范治疗、有效阻断母婴传播以及综合的孕期管理与防护措施,可以显著降低这两种疾病对孕产妇和胎儿的危害。医务人员应提高对孕产妇乙肝与梅毒的重视程度,加强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为孕产妇提供全面、科学的医疗服务。同时,社会公众也应增强对这两种疾病的认知,积极参与预防工作,共同守护母婴健康,为家庭幸福和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在未来的医学研究和公共卫生实践中,还应不断探索更有效的治疗方法和防控策略,进一步提高孕产妇乙肝与梅毒的防治水平。

作者:上海市嘉定区妇幼保健院 虞华驰

专业审核:《健康河南》编辑部

编辑:门靖狄

校对:张红改

终审:高   明

健康河南
HEALTHY HENAN

《健康河南》是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与河南省广播电视台联合创办的专业卫生健康类节目。

栏目名称
《健康河南》栏目
播出频道:
河南广播电视台FM107.4 
播出时间:
周一至周五17:00-18:00

分享健康知识
共担健康责任